2005年11月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新市学枫桥 有火自己消
本报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殷利学

  建德县新市镇的消防很有特色。镇里的专职消防队和派出所学习了“枫桥经验”,要做到“小火不出村,中火不出镇,大火能控制。”
  新市镇有个成立了50多年的义务消防队,该消防队设在信息灵通的派出所,从而为及时扑灭火灾创造了条件。10月31日,新市镇一家塑料厂的10个丁皖气瓶发生强烈爆炸,在民警和专职消防员的英勇扑救下,2个小时就灭了火,且无人员伤亡。